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合作交流 - 国际合作

国际合作

关于推荐学校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大商科+食品”北京工商大学与爱尔兰国立考克大学联合培养项目

(二)选派学校:爱尔兰国立考克大学

(三)留学身份及规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人。

(四)留学期限:12个月。

(五)拟派出时间:2024年12月

(六)选派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

(七)选派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

(八)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资助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费由我校和国外合作伙伴爱尔兰考克大学共同资助。

二、申请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5.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6.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7.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及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的语言要求。

(二)联合培养博士生:

1. 学校全日制在籍在读一年级、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外单位委托培养和本校委托培养的非教学人员除外);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成绩优秀,课程成绩均在75分(含75分)以上;科研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科研优秀者可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该项目: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6.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或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申请及选拔工作流程

请申请参加项目的博士研究生,按照通知的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报名表、成绩单、英语成绩证明),各学院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排序后确定学院拟推荐人员,于8月25日(周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综合排序后择优确定学校拟推荐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联系人:研究生院-李媛媛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高婧婕

联系电话: 81353391(研究生院) 8135338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邮箱:btbuyjsxj@163.com(研究生院), gaojingjie@btbu.edu.cn(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来源:https://yjs.btbu.edu.cn/pygz/gjjl/d19bc5a3522b455f802dff239f28af8c.htm